案件類型: 不拘 法律 會計 地政 次分類: 不拘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家事案件 其他案件 不拘 刑事案件 被告因貸款詐騙提供金融帳戶,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起先想在網路上貸款,所以和佯裝成民間貸款公司之詐騙集團有所接觸,後續又遭對方以「信用分數不足」、「可以幫被告進行信用包裝」等話術欺騙,進而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並交付予詐騙集團。 刑事案件 被告因貸款詐騙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免入監之適法判決 被告處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仟元 被告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先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又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分別在不同時間、地點提領二次,並將提領款項交付予詐騙集團。 被告一開始以為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此在偵查、一審階段均自行處理,沒想到接連遭到檢察官、法官認定有罪,最後決定尋求本所協助。 刑事案件 被告因感情詐騙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遭到詐騙集團感情詐騙,過程中對方以「親密稱呼」、「希望被告協助贖回二人重要包裹」等話術欺騙,進而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又依照詐騙集團之指示匯出贓款。 刑事案件 被告因貸款詐騙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免適法判決 被告犯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欄」所示之刑 被告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而加入詐騙集團,又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前往某地向受害者收取款項。 刑事案件 被告因詐騙集團話術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適法判決 被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被告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而加入詐騙集團,又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前往某地向受害者收取款項。 刑事案件 被告因求職找工作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上訴爭取減刑5個月 原判決撤銷。被告處有期徒刑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 被告因信任剛出獄之友人說詞,將自己名下帳戶借予友人使用,又再友人的說詞下,誤以為自己參與虛擬貨幣之買賣過程,方才協助友人從借出之帳戶提領多次贓款後交予友人。 刑事案件 被告一時失慮夥同家人一同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幸有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 成功取得緩起訴處分 被告一時失慮,在同案被告之勸說下,同意擔任公司之負責人,並協助同案被告一同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 刑事案件 被告因詐騙集團話術誤當車手,律師成功爭取緩刑 被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參年 被告起先想在網路上貸款,所以和佯裝成民間貸款公司之詐騙集團有所接觸,後續又遭對方以「信用分數不足」、「提供帳戶供會計作金流資料即可貸得款項」等話術欺騙,進而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並交付予詐騙集團。 刑事案件 被告於疫情期間以一般食品為肺炎解藥為名,向信眾募集捐款卻遭提告詐欺,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於疫情期間先向他人進貨一般食品,後向同宗教團體之信眾宣傳該食品可以治癒癌症患者及SARS病患,致民眾誤認該食品係武漢肺炎解藥,並匯款被告作為募集該食品之捐款。被告因此遭到信眾提告詐欺。 刑事案件 被告因工作詐騙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認為自己成功應徵到公司會計職位,因此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又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分別在不同時間將受害款項領出,並交付予詐騙集團。 刑事案件 被告遭網友提告強制猥褻,幸有律師還原真相,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應告訴人邀請前往家中作客,過程中雙方相談甚歡,告訴人也同意被告撫摸其胸部、大腿等部位,沒想到當天聚會結束後,告訴人竟對被告提起強制猥褻告訴。 刑事案件 被告遭電信業者指控犯偽造文書、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等罪,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原任職於通訊行,任職期間皆依公司程序替客戶申辦手機門號,沒想到竟被電信業者認為被告意圖為了自己和他人利益,聯合其他被告透過申報門號詐欺電信業者提供免費手機,造成業者損失手機及後續遭到主管機關裁罰,最終對被告提起偽造文書、詐欺、背信等告訴。 刑事案件 被告因感情詐騙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遭到詐騙集團感情詐騙,過程中對方以「希望跟被告結婚」、「希望改善被告經濟狀況」等話術欺騙,進而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又依照詐騙集團之指示匯出贓款。 刑事案件 被告因詐騙集團之引誘投資話術提供金融帳戶,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起先因想尋找家庭代工的工作,所以和佯裝成代工群組之詐騙集團有所接觸,後續又遭對方以「投資需給付保證金」、「使用群組資金借予被告當作保證金」等話術欺騙,進而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 刑事案件 被告因詐騙集團話術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緩刑 被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五年 被告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先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又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分別在不同時間將受害款項領出,並交付予詐騙集團。 被告雖於一審階段委任其他律師處理,惟因結果並不理想,所以最後決定尋求本所協助。 刑事案件 外籍被告一時思慮不周觸碰被害人臀部,幸有律師協助和解,成功爭取被害人撤告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一時思慮不周,於車站內搭乘手扶梯時觸碰被害人臀部,致被害人感覺驚嚇,選擇提告被告。 本案偵辦期間,為避免被告逃亡回國,臺中地方檢察官一併預先聲請限制被告出境。 刑事案件 被告因工作詐騙誤成人頭,幸有律師協助爭取簡易判決 成功爭取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起先因想尋找兼職工作,所以和佯裝成代購虛擬貨幣公司之詐騙集團有所接觸,後續又遭對方以「提供個人身分證件」、「合法設立公司可供查證」等話術取信於被告,進而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 刑事案件 被告遭告訴人指控投資詐騙,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稱於網路上認識一名乾哥有成立投資外匯平台、融資飯店,自己也有投資相當金額。在得知告訴人也有投資經驗下,便詢問告訴人其乾哥所投資之產業能否投資,及邀約告訴人一同投資。 爾後,告訴人和被告均因被告乾哥稱投資失敗,先前投入之資金均無法回收,告訴人便認為被告和其乾哥實為同夥,進而對被告提起詐欺告訴... 刑事案件 被告和未滿16歲之人交往遭提告猥褻,幸有律師協助爭取適法刑責 避免檢察官誤認犯罪事實,適用加重罪名起訴被告 被告透過通訊軟體IG認識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告訴人,並進而交往。於交往期間,被告遭告訴人指控,在違反其意願下強吻和擁抱告訴人,甚至逼迫告訴人幫被告打手槍、口交。 刑事案件 告訴人遭鄰居閒語、四處誹謗名譽,委由律師提告成功起訴 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認應提起公訴 被告為告訴人2人之附近鄰居,因和告訴人偶有摩擦,竟分別於不同時間、地點對告訴人二人多次口出惡言 刑事案件 被告因在網路留言遭他人提告恐嚇危安罪,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於臉書新聞網頁上留言加害告訴人等字眼,致告訴人心生畏懼,最終選擇向告訴人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 刑事案件 被告因為發生車禍當下害怕而駛離現場遭提告肇事逃逸,幸有律師協助爭取緩刑 被告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貳年 被告於道路上在未保持安全距離下,從後方超車告訴人,致告訴人摔車受傷,而被告因第一次發生車禍不知該如何處理,便驅車離開現場,嗣後遭告訴人提起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告訴。 刑事案件 被告因和合夥人經營理念不合而遭合夥人提告,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原先邀約告訴人合夥投資寵物店,並約定由被告擔任負責人主導合夥事業、告訴人擔任出資者的角色。詎料,合夥期間雙方理念不合,告訴人懷疑被告侵占公司款項,因此對被告提起詐欺、背信和業務侵占等告訴。 刑事案件 被告於交往期間向告訴人借款大量金額,幸有律師協助追回部份款項 成功追回部份借款 被告於交往期間陸續向告訴人借款200多萬元臺幣,並且再未經告訴人同意下使用告訴人所申辦之信用卡購買。日後兩造分手,被告竟不遵守承諾,拒絕償還任何款項,並主張先前的款項都是告訴人自願贈與的。 刑事案件 兩造互相於車禍中對他方造成傷害,幸有律師協助促成調解取得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雙方於道路上各自因為自己之過失造成本案車禍發生,後續又因對於他方提出之和解金額不甚滿意,因此各自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 刑事案件 被告因求職找工作誤當車手,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認為自己成功應徵到公司兼職職位,且當時公司有提供限時投資機會。被告因此詐騙集團的慫恿下參與投資但卻被告知操作失敗,被投資公司所求高額賠償金,被告無力支付,所以相信詐騙集團成員願意借錢給被告用以償還,因此提供名下帳號供詐騙集團匯入贓款,又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分別在不同時間將受害... 刑事案件 被告因消費詐騙提供金融帳戶,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某日接到詐騙集團來電,對方冒名郵局人元並佯稱被告曾於網路消費,但因帳戶仍有問題,便請被告將名下金融帳號餘額清空後寄出,被告想說是郵局人員、不宜有他就將提款卡依照指示寄出。 刑事案件 被告遭指控於網路上散播未成年性影像,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遭指控以其設立的公司名義架設網站,並於該網站刊登未成年性影像,而遭檢警調查涉犯散布猥褻影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 刑事案件 被告因感情詐騙誤成人頭,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因誤信詐騙集團話術,認為自己成功應徵到公司兼職職位,聽聞工作內容為經營蝦皮網站拍賣,方才將個人證件、名下金融帳戶交付予詐騙集團使用。 刑事案件 告訴人因遭配偶裝設GPS定位器,委由律師提告成功起訴 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之妨害秘密等案件,認應提起公訴 被告與告訴人前為配偶。緣告訴人懷疑被告有外遇之情,私自在將GPS衛星定位器裝設在告訴人所使用之行李箱內部,並以此方式蒐借告訴人非公開之活動狀態。嗣經告訴人委請律師協助告訴被告。 刑事案件 被告於車禍中造成他方受傷,幸有律師協助促成調解取得不起訴 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 被告於道路上不當超車致告訴人倒地受傷,後續告訴人亦對於被告一開始提出之和解金額不甚滿意,因此對被告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 其他案件 被告於疫情期間推廣保健食品卻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幸有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 成功取得緩起訴處分 被告於疫情期間先向他人進貨一般食品,後向同宗教團體之信眾宣傳該食品可以治癒癌症患者及SARS病患,致民眾誤認該食品係武漢肺炎解藥,因此遭調查局認為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