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在網路留言遭他人提告恐嚇危安罪,幸有律師協助爭取不起訴 案件概要 被告於臉書新聞網頁上留言加害告訴人等字眼,致告訴人心生畏懼,最終選擇向告訴人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 律師如何協助 向檢察官說明被告雖有留下該等字眼,但並非針對告訴人一人 向檢察官解釋本案被告所留字眼,未明確、具體向告訴人傳達欲加害何種法益,亦無表示將於何時、何地、以何方式為何種侵害行為,與刑法上恐嚇危害安全罪的構成要件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