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於交往期間向告訴人借款大量金額,幸有律師協助追回部份款項 案件概要 被告於交往期間陸續向告訴人借款200多萬元臺幣,並且再未經告訴人同意下使用告訴人所申辦之信用卡購買。日後兩造分手,被告竟不遵守承諾,拒絕償還任何款項,並主張先前的款項都是告訴人自願贈與的。 律師如何協助 協助告訴人整理交往期間之所有對話紀錄,並提出證據證明被告先前有承諾還款 透過刑事程序給予被告壓力,成功在刑事程序中和被告達成和解,讓告訴人免除冗長的民事追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