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類型: 不拘 法律 會計 地政 次分類: 不拘 報稅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家事案件 其他案件 不拘 免除扶養義務 確認親子關係 請求給付扶養費 酌定親權 酌定子女會面交往方式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監護宣告 家事案件 外籍新娘竟為了取得居留證而結婚 成功順利離婚 當事人和外籍配偶結婚,前妻竟在婚後半年行蹤不明徹夜未歸,事後當事人主動邀約對方相約見面、出遊試圖挽回婚姻關係,隨著時間推移,前妻回覆當事人的訊息頻率逐漸遞減,並表示希望和當事人退回朋友關係,即使如此當事人仍希望與前妻重修舊好,故於某日前妻因為要換發新的居留證,當事人答應配合調查,原以為能夠挽回感情,但前妻取得居留證後仍避不見面,在心灰意冷之下當事人找到「法律停看聽」的紀律師,希望紀律能夠幫他結束此段婚姻,透過紀律的專業和豐富經驗,當事人順利與前妻離婚,恢復自由之身。 家事案件 請求離婚 成功順利離婚、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當事人與前妻在婚後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婚後前妻在兩人同住房間堆積各種雜物及垃圾、前妻藉詞和當事人分房睡、又因為上班緣故讓當事人時常找不到她、平日子女上下學時間也都是當事人在照顧,前述狀況已困擾當事人數年之久。無奈之下當事人找到「法律停看聽」的游律師,透過律師成功說服法官准予離婚,並擔任未成年子女的主要照顧者。 家事案件 要求生父為未成年子女負責 原告取得單獨監護、被告應認領子女及按月給付扶養費用 兩造於遊樂場熟識並開始交往,交往期間雙方曾多次外出並同居,原告亦於同居期間懷孕,嗣後原告發現對造竟是有家室之人,遂決定和對方分手。冷靜過後,當事人認為應替未成年子女打算,最終決定委任「法律停看聽」擅長處理家事案件的唐律師,在律師的協助下,成功判決對造和未成年子女間的親權存在、原告取得未成年子女的單獨監護,被告每月應按時給付扶養費用。 家事案件 婚後丈夫誇張行徑,使婚姻產生破綻 成功順利離婚並取得每月扶養費 因前夫工作不穩定,當事人為了增加收入希望能到外地工作,未料竟遭前夫威脅不讓看小孩,懷疑當事人有外遇,竟帶著小孩到當事人的工作地點大聲嚷壤,致當事人無法工作,平日情緒不穩定,還背負著多起刑事案件,婚後也未曾關心家庭日常生活及子女成長教育費用,種種如此誇張的行徑,讓當事人近乎崩潰邊緣,幸好找到「法律停看聽」的紀律師,透過紀律師的多年經驗,成功證明此段婚姻實已無法挽回,順利讓當事人及前夫離婚擺脫地獄般的生活。 家事案件 配偶不願照顧子女及維持家庭 成功順利離婚、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雙方結婚不久即分居兩地,子女出生後配偶也鮮少探視未成年子女,當事人身兼父職的情況已嚴重影響當事人維持婚姻的意欲。在數次溝通和配偶溝通無效下,僅好尋求游律師的協助提起離婚訴訟,最後成功幫當事人離婚並取得未成年子女的單獨監護。 家事案件 酌定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及會面交往方式 對造應返還代墊款及按月給付扶養費用,並依約履行探視 兩造離婚後,惟雙方當時並未約定探視方法,對造也遲未定時給付扶養費用長達半年之久,是以當事人認為此情並非長久之計,最後決定委任「法律停看聽」擅長處理家事案件的唐律師,透過律師的協助下,最終成功爭取到當事人可以接受探視方式,以及確定對方每月應給付之扶養費用並要求對方返還過去當事人已經代墊的款項。 家事案件 婚後竟遭前夫家暴20多年 成功順利離婚 當事人和前夫婚後家務重擔交由當事人負責,前夫又情緒控管不佳,常對當事人咆哮、辱罵三字經、並長期對當事人施行暴力,當事人期間曾提出離婚的要求,未料前夫竟以死相逼,拒絕離婚,備受恐嚇的當事人在手足無措之下找到「法律停看聽」的紀律師,透過紀律師的專業和經驗,順利讓當事人和前夫離婚,擺脫家暴的循環裡。 家事案件 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成功爭取免除扶養義務 當事人在收到多年未見的父親要求給付扶養費用的訴狀後,第一時間尋求「法律停看聽」的游律師協助,透過律師的專業及經驗向法官證明,父親自當事人有識之時起,長年未與家人同住,偶有回家時也是為了向當事人的母親索取金錢花用,不但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當事人的義務,且屢屢向母親索取金錢未果時對母親施以暴力,身體及精神上的傷害嚴重影響到當事人的身心成長,成功替當事人爭取予以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家事案件 丈夫長年施暴配偶及子女 對造同意離婚、當事人取得子女的單獨監護權 兩造雖結婚多年,但對造一直無法接受二名子女患有特殊疾病,導致其不喜愛和子女們互動,也時常藉故對當事人及子女施暴。惟當事人始初念及子女緣故,仍願相信對造願意改變,詎料對造始終不願改善。萬般無奈之下,當事人僅好尋求「法律停看聽」擅長處理家事案件的唐律師協助,最終成功在調解階段就讓雙方調解離婚,當事人也成功取得二名未成年子女的單獨監護,對造也同意按月給付扶養費用予當事人。 家事案件 被家人強迫結婚 成功順利離婚 當事人長期被父母軟禁在家,為了不再被軟禁妥協與父母指定的對象結婚,婚後才發現前夫情緒管控能力不佳,控制慾及強,常常對當事人言語羞辱,並聯合家人一起監控當事人的一舉一動。被迫和自己不愛的人結婚,婚後竟遭丈夫殘酷的對待,幸好當事人在無助之下找到「法律停看聽」的紀律師,透過紀律師的證明成功順利讓當事人和前夫離婚,擺脫家人和前夫的掌控。 家事案件 收養成年子女聲請 成功認可收養 當事人生父自當事人出生不久後即過世,當事人自年幼起便由收養人照顧、撫育至成人,彼此共同生活多年且相處融洽,已視彼此為父母子女。但雙方至始皆非父女關係,為方便當事人日後幫收養人處理相關事務,當事人便找到「法律停看聽」的唐律師,透過律師的協助下,成功讓法院認可收養人的收養聲請,也讓雙方成為法律上的父女關係。 家事案件 請求給付扶養費 成功爭取扶養費 當事人與前夫已兩願離婚,兩人調解離婚時約定由當事人擔任未成年子女的親權人,而前夫身為小孩的父親也有扶養的義務,但當時並未約定到扶養費,因此離婚後前夫不願按時支付扶養費,當事人在無奈之下找到紀律師協助聲請給付扶養費,透過紀律師的專業成功替當事人爭取到前夫的扶養費。 家事案件 免除扶養義務 應予免除扶養義務 當事人在收到多年未見的父親要求給付扶養費用的訴狀後,第一時間尋求「法律停看聽」的唐律師協助,透過律師的專業及經驗向法官證明,父親自當事人有識之時起,長年未與家人同住,偶有回家時也是為了向當事人的母親索取金錢花用,不但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當事人的義務,且屢屢向母親索取金錢未果時對母親施以暴力,身體及精神上的傷害嚴重影響到當事人的身心成長,成功替當事人爭取予以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家事案件 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 准聲請人得依其所述會面交往方案與未成年子女會面 當事人的前夫因為無心照顧未成年子女,且當初協定漏未考量子女就學的問題,導致當事人的影響未成年子女的就學及日常作息,故當事人尋求紀律師協助提出期望的會面方式,透過紀律師的專業協助,成功讓法官准用當事人提出的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案。 家事案件 先生無端離家後,直接提告離婚 原告上訴駁回 當事人在一審階段成功說服法官認定先生提起離婚訴訟無理由,爭取法官駁回原告之訴。詎料,原告竟選擇繼續上訴,並提出其他新事證證明雙方婚姻早已產生重大破綻。當事人正不知所措之際,幸好找到紀律師協助,並在二審一一回覆原告提出的證據,再次成功幫當事人維持住這維持不易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