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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誡書是什麼?收到洗錢防制法告誡書怎麼辦?律師教你把握30天解除限制

  • 發表日期: 2026-04-02
  • 更新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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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洗錢告誡書以為自己有罪?帳戶被限制提款轉帳讓你生活大受影響?本文為您釐清告誡書與警示帳戶的差異,帶您了解洗錢防制法告誡書的嚴重後果,並由專業律師教您把握三十天黃金訴願期,一步步申請解除帳戶限制。

一、收到洗錢防制法告誡書是什麼意思?

1. 為什麼會收到告誡書?常見的帳戶交付陷阱

  • 根據《洗錢防制法》第22條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或親友間信賴關係等正當理由,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申請的帳戶交給他人使用,就會被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實務上常見的陷阱情境,例如民眾為了求職而交出提款卡與密碼,或是輕信社群平台上的網路貸款廣告,為了「創造金流」而寄出存摺,這些行為都可能讓帳戶淪為非法資金的流入管道,進而收到告誡書。

2. 收到告誡書等同於有罪或被起訴嗎?

  • 收到告誡書並不代表已經犯罪或被起訴。告誡書是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裁處的一種「行政告誡」,屬於行政處分,並非刑事案件的有罪認定。雖然只是行政處分,當事人不必過度恐慌,但告誡帶來的後續生活限制影響深遠,絕對不可輕忽。

二、告誡書會帶來哪些影響?長達5年的帳戶限制完整看

1. 金融帳戶提領、轉帳與網銀限制

  • 一旦被告誡,行為人自告誡當日起五年內,金融帳戶將面臨嚴格限制。各個帳戶的每日轉帳及提領金額上限各為等值新台幣一萬元,並且全面禁止使用網路銀行、電話語音銀行及連結各式支付平台。此外,銀行得拒絕當事人的臨櫃交易,若申請開立新金融帳戶也會遭到拒絕。

2. 第三方支付與虛擬貨幣帳號限制

  • 除了銀行帳戶,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也會受限。電子支付帳戶每月累計代理收付金額上限為三萬元,每日累計國內外小額匯兌上限為一萬元;第三方支付賣方客戶每日收款金額上限也被限制為兩萬元。若為虛擬通貨平台帳號,將會被暫停全部交易功能,辦理帳號結清後逕予關閉,且不得開立新帳號。

3. 違反告誡書的嚴重刑事責任風險

  • 告誡本身雖非刑罰,但若經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後,五年以內再犯,將帳戶提供給他人使用,依據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就會產生刑事責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三、告誡書與警示帳戶哪裡不同?千萬別搞混救濟時機

1. 告誡帳戶與警示帳戶的法規與性質差異

  • 許多民眾會將告誡帳戶與警示帳戶混淆,兩者有根本上的不同。告誡帳戶的法律依據為「洗錢防制法」,是因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而受警方的行政處分,帳戶會受到轉帳提領額度與禁用網銀等限制;而警示帳戶依據的是「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起因是涉及刑事案件偵查,由司法警察機關通報銀行,導致帳戶的全部交易功能全面暫停。

2. 解除告誡書與解除警示帳戶的條件與時間差

  • 解除這兩者的時間點是民眾最大的痛點。解除警示帳戶通常需要較長時間,必須等待刑事偵查結果,取得不起訴處分、無罪或有罪判決書等才能辦理。然而,解除告誡書「絕對不能等」,當事人必須在收到告誡書的三十日內提起訴願,若傻傻等待不起訴處分下來才去處理,往往已經錯失了撤銷告誡處分的黃金救濟期。

四、收到告誡書怎麼辦?把握30天黃金訴願期申請解除

1. 步驟一:確認告誡書處分內容與送達時間

  • 收到告誡書後,首先應冷靜閱讀處分內容,了解被告誡的原因及法律依據。最關鍵的是確認告誡書的「送達時間」,因為依據《訴願法》14條規定,必須在行政處分送達的次日起三十日內提起訴願。精確計算這三十天的法定救濟期間,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

2. 步驟二:蒐集有利證據與通訊對話紀錄

  • 要想成功撤銷告誡處分,必須向有關機關解釋清楚前因後果,證明自己交付帳戶是出於「一般商業習慣、親友信賴或其他正當理由」,而非具有主觀惡意。建議盡可能蒐集有利的具體證據,包含與對方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求職或貸款的廣告截圖等,以證明並無交付帳戶供他人非法使用的意圖。

3. 步驟三:撰寫訴願書並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

  • 準備好證據後,須繕具訴願書並經由原處分機關(警察機關)向主管機關提起訴願。訴願程序涉及複雜的行政程序法與訴願法規定,且需要精確表達法律觀點與事實細節,若未妥善說明極有可能被駁回,因此非常不建議民眾在毫無準備下自行盲目遞件。

五、告誡書解除常見問題解答與專業法律協助

1. 超過30天還能對告誡書提出訴願嗎?

  • 如果收到告誡書超過三十天,依據規定原則上會因逾期而遭不受理決定。但在實務見解上,若能提出確切證據證明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受理訴願機關仍得於決定理由中指明應由原行政處分機關撤銷或變更之。儘管仍有一線生機,但成功機率極低,建議務必把握前三十天的期限。

2. 告誡戶是我的薪轉帳戶該怎麼辦?

  • 若被列為警示帳戶或告誡戶的帳號剛好是當事人的薪轉帳戶,為避免影響當事人就業與基本生活收入,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任職公司申請「在職證明」等相關文件,攜帶至銀行申請開立薪資轉帳需要的帳戶,以確保薪資收入不受影響。

3. 為什麼解除告誡建議委託律師協助?

  • 訴願程序繁瑣且涉及高度專業的法律分析,且考量訴願只有一次機會。委託專業律師協助,能溫和且精準地帶領當事人釐清案件現況,協助分析金流與還原客觀事實。律師能為您整理完善的證據,提出強而有力的訴願理由,大幅提升撤銷告誡處分的機會,協助您盡速解除帳戶限制,讓生活步入正軌。
學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 學士
經歷: 現任京宇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現任台灣教育行動協會 常務理事
現任彰化縣警察局 法律顧問
現任三軍總醫院 法律顧問
曾任臺中市大肚區公所調解委員遴選委員會委員
曾任臺灣非洲之心協會 理事長
擅長案件:刑事犯罪、不動產、土地、遺產、繼承、贈與 、工程爭議 、消費糾紛 、車禍事故、債務糾紛、智慧財產、婚姻、監護、家事、企業商務 、網路新創 、勞動問題 、大陸事務 、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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